张国胜,男,1964年6月13日出生,汉族,河北天壹律师事务所主任,中共党员,1986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,大学本科,法律专业,二级律师,副高级职称。执业证号:11302198810948453 联系方式:13333292866 13932515999 邮箱:zgs1988@163.com
1985年12月至2000年10月在唐山市律师事务所执业(1997年更名为唐山天壹律师事务所,现河北天壹律师事务所)
2000年10月至今(改制为合伙所)在河北天壹律师事务所执业,系合伙人,自2003年至今一直担任河北天壹律师事务所主任。
多次被评为省、市优秀律师、优秀党员;唐山市“十佳”律师;受过嘉奖等多项荣誉。
担任唐山市第十三届、十四届人大代表,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
华北煤炭医学院(现为华北理工大学)兼职教授。
唐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
主要律师业务是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,曾先后担任唐山市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唐山市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天元花园、天元骏景)、河北宏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宏扬花园、宏扬香木林)、河北世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凤凰湖、唐门一品);唐山景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景泰翰林、蓝天楼)、唐山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鹭港、新天地美域)、河北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中联国际城)、唐山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瑞宫)等十七家房地产的法律顾问,同时担任唐山市城管局、工信局、文化局、建设银行唐山分行等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。
办理了一批在唐山市有重大影响的刑事辩护案件,享有很高的知名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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